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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改房第一次交易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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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日后,购房不满2年就转手的住房将被征收交易额全额5%的营业税,但房改房例外。南京房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昨日明确,所有房改房第一次上市交易均不在征收营业税的范围。
作者 方市兴 孙洁
出处 《江苏楼市》 2005年第6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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