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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官民比例”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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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陆正明在5月12日的《组织人事报》上撰文指出: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日前说,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范围,截至2003年底,我国公务员的总数是636万余人。其中中央机关47.5万人,包括了中央机关在地方的派出机构;省级机关是53.5万人;地市一级144.6万人;县一级有285.2万人;乡一级106.1万人。“官民比例”为1:198。
出处 《理论与当代》 2005年第6期51-51,共1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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