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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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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某是某区个体工商户.2001年4月12日,其到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事实和理由是:苏某到某区工商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该分局拒绝接受苏某提交的其与房主自行签订的租房合同,并强制其使用由该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租房协议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据此,复议要求确认该分局强制行为违法并废止该格式合同.苏某在复议时提交了其在工商分局领取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和工商分局印制的格式<租房协议书>.
作者 胡莉蓉 李朔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5年第7期29-30,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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