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乡二元的社会经济结构下,我国长期实行城市和乡村分治,农民和市民分隔,农业和非农业分离等制度性安排。而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价格制度、侵害农民利益的征地制度和城乡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等,则是上述制度性安排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乡分隔的制度安排使农业的发展受制于制度性障碍,农民的利益受损于制度性缺陷,并产生了对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歧视,从而直接导致主体之间社会经济权利的不平等。面临上述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农业保护的政策目标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必须从体制性诉求、制度诉求和政策性诉求等几个方面加强研究。
出处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35-42,共8页
Studies on Mao Zedong and Deng Xiaoping Theo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