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就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凡是在治理整顿期间违反土地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批办违法案件未上报处理结果和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将暂停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审批。恢复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后,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5年第7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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