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以收付实现制为其会计基础,这是因为传统上我国政府受托责任的核心是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是随着我国公共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政府受托责任的具体内容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就必然导致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基础的转变。本文通过对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以及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这几种会计基础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会计基础应该由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向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转变。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5年第10X期51-52,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