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来看,法律重在惩罚已经违法犯罪的人,而道德建设则是重在教育那些尚未违法犯罪的人,前者靠国家机器和威严来起作用,后者靠人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起作用,二者殊途同归,其目的都是要达到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对于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行,各自起着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和领会“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思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把握其精神实质,是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出处
《理论界》
2005年第8期31-32,22,共3页
Theory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