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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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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或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
作者 为民
出处 《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2005年第8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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