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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走私物品处置设立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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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刊第25期刊登的“走私物品处置难凸显法律真空”一文,走私物品处置难,不仅造成了一些资源的浪费,而且使海关支付了大量的管理费用。其实,对待走私物品,我们也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观点,只要是走私物品,证据确凿,即使成为了无主货物,海关部门也应该将这些物品及时进行拍卖处理,所得的收入应该一律上缴国库,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
作者 日月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1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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