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急性服毒后,重要的抢救措施之一是阻止药物的继续吸收,常采用催吐洗胃措施。一、催吐:口服毒物或药物中毒病人就诊时,如果其神志清楚生命体征稳定通常以催吐为主方法,采用压舌板刺激咽部可引起反射性呕吐以排出毒物。如空眼状态,首次催吐不成功,应快速服用200~400毫升清水,再进行催吐刺激,呕吐后可再服用同量水份,再催吐。如果病人来时清醒,但继而出现神情呆滞动作迟缓,表现病人服药量较大或药物被吸收已发生作用,应停止催吐。即刻采取插胃管洗胃,以免耽误病情。
出处
《重庆医学》
CAS
CSCD
1995年第1期39-39,共1页
Chongqing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