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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理顺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双重法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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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工程已经起步,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的试点也将拉开帷幕。随着这项工作的展开和深入,诸多难以回避和无法绕开的问题将十分现实而又具体地凸现在我们面前,亟待认真解决。铁路运输企业中路局与分局双重法人的关系即是其中之一。 迄今为止,铁路运输企业一直是实行双重法人四级管理的体制。路局和分局同为企业法人。
作者 曾晓玲
机构地区 柳州铁路局党校
出处 《综合运输》 1995年第2期12-13,4,共3页 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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