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1月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写进党的文件的背景是:1992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施行中受阻,十四项经营权无法完全落实,企业难以真正转换经营机制,这使经济理论界和决策层认识到,只有制度创新才能转换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企业改革已从放权让利阶段走向了制度创新阶段.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无论是放权让利,还是制度创新,企业改革的现实目的都是使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活力,决不是为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我们说放权让利这条路行不通,决不是因为它没有触动企业制度,而是因为它不能转换经营机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活力.所以,如果我们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结果仍然没有转换经营机制,仍然没有提高企业活力,国有企业亏损面仍然没有彻底改现,那么,我们恐怕只能承认现代企业制度无效了.
出处
《经济师》
1995年第5期24-24,2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