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现行土地承包的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势在必行。在大多数乡镇,土地承包经营一般只采用了一种办法。即:将土地分等,按劳力和家庭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到户,承包到户以后,一般又都没进行过有组织的变动和调整。经过几年的实践,突出地表现出四个矛盾:一是人均其田,土地规模过于细小,一般每户不超二亩,表现为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矛盾,二是土地过于零散,一般每户二至三块。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64-65,共2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