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进行的分税制改革,是在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的前提下,以划分税种为基础,建立中央、地方各自税收体系的一种新的中央、地方财政税收预算管理体制。分税制改革的目的不仅在于分“税”、分“收入”,而主要是在理顺中央、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实现中央、地方财权划分的规范化。任何一种分税制都不是绝对的中央、地方分收入,而是要考虑到地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各自特点,实行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与之相配套,以达到增强国家财政政策灵活性,强化中央对地方财政的宏观调控的目的。这一点在西方分税制国家中广为实行。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64-67,共4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