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破产机制亟待完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尽管我们在198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了《破产法》,但其实施效率并不高,自《破产法》生效至1993年底,五年内法院仅受理破产案件1417件,国有企业破产率还不到万分之一,该死的企业没有死,该活的企业活不好,社会经济效益差。因此,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亟待完善企业破产机制,优胜劣汰,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 张友树
机构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17-19,28,共4页 Finance & Economic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