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规划管理的角度分析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体系的问题,提出城市规划体系应当包括规划编制、规划立法和规划管理三个部分,使城市规划工作法制化,使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建议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可以分城市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规划三个阶段、五个层次进行;规划编制应该包括规划设计和图则制定两个方面。论述了规划应变的灵活性与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规划图则的可调性与规划原则的稳定性的关系。对城市规划工作的体制也提出了看法。
出处
《城市规划》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31-36,共6页
City Planning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