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两个较常用的综合指数计算模式为例,通过计算、分析,讨论了综合指数计算方法的不合理性,简要分析了原因和对评价结果带来的影响,提出了对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应当进行修正和完善;探讨了环境“现状”的概念,提出了在新(改、扩)建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将工程的影响贡献值与工程投产年的环境本底值相叠加;简要介绍了灰色系统理论、灰色预测模式的建立步骤和几个应用实例,认为灰色预测法定量确定投产年环境本底值是一个基本可行的方法。
出处
《电力环境保护》
1995年第1期51-55,共5页
Electric Pow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