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利工作在日本有5个部门分管,建设省主管河川治理.通商产业省主管水电和工业用水,厚生省主管人民生活用水,国土厅负责综合协调并主持召开水资源开发审议会。有争议时由国土厅协调,重要工程要由首相批准。日本河川工程的投资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投资不考虑回收,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投资比例大约是国家负担1/2~3/4,不同工程亦有不同。日本城市河流的治理,主要是采取修建高规格堤防、分洪道、排水泵站、地下分洪道等其它措施来进行。日本的防砂工程近年来主要是采取富有水边和绿色溪流防砂事业的各种措施,即建造“可与自然共生的防砂设施”。建设具有各地方特色的“故乡之河”事业,是河道整治结合与景观协调,与自然环境协调。筑坝技术:采用“电脑填石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施工,坝体混凝土用RCDI法施工,扩展通台浇筑施工法,碾压混凝土施工方法(并用皮带运输混凝土)等方法来筑坝.
出处
《东北水利水电》
1995年第2期3-15,共13页
Water Resources & Hydropower of Northeas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