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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销售及其有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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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要素原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行业财务制度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就是说,销售实现的标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即交易行为已经发生,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这一条是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的。二是价款已经收到,或者已获得收取价款的法定权利。这一条中价款已经收到不会发生什么质疑,问题是获取价款的法定权利必须取得的'索取价款的凭据'指的是什么,在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和判断。
作者 吴明烨
出处 《工业会计》 1995年第10期3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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