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主要职能。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的任务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分支行不再担负规模控制、再贷款、专项贷款发放等任务。这种职能的转换有利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进展。如何担负起对全国成千上万个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任务,确保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顺利实行,是人民银行分支行职能转换的重要课题。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5年第1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