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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告主体与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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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集团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由众多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经济实体.在以母公司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内,形式上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实质上母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同一管理控制之下.这种情况决定了企业集团的经济控制超越了法律实体,各独立报表不能全面反映同一管理控制下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为反映和传递在共同控制下的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转等情况,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于特定经济实体而非法律实体的会计信息的需求,企业集团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然而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告主体和合并范围的确定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许多观点,本文谈些粗浅想法.
作者 佘志先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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