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苏省将电子档案中心列为全省信息化标志性工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江苏省政府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中,将“电子档案中心”确定为全省信息化建设四个标志性工程之一。《意见》中要求“把信息化放在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位置”,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和综合利用,促进信息资源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意见》
出处 《西安档案》 2005年第3期40-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