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高等政法职业院校的考试模式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教育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不相适应,必须进行改革。而学习成绩评价方式的改革是考试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与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方法改革相配套的重要环节。坚持全过程综合性的考试成绩评价方式的改革,必然会推进教学思想、教学内容、考试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从而进一步提高高等政法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02-104,共3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