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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分阶段扩大摩托车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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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参照全国大城市的做法,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并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6年7月开始,天津市将进一步扩大摩托车的限行范围。具体措施为:第1个阶段,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车在中环线以内(包括中环线)道路通行;禁止津C牌照、外埠牌照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不包括外环线)道路通行。第2阶段,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不包括外环线)道路通行。
出处 《摩托车技术》 2005年第8期62-62,共1页 Motorcycle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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