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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有车还是困难户:深圳重新审视困难失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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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的深圳再就业政策由于标准设定仍嫌粗糙,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一个年仅19岁的年轻人因为符合了失业三年、且三年没有交社保的条件被认定为困难失业人员;有些人虽然是夫妻同时从国有企业失业,却有房有车,但按条件,他们也可以申请困难失业人员的认定。有关人士认为,应该对困难失业人员的标准进行细化,加入家庭收入、年龄和就业意愿等限定条件。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5年第8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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