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荒野”自然观实质就是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抽象”自然观:两者的“自然”都是见物不见人的自在自然,都具有先在性、系统性、自组织性、客观性(科学性)等特征。无论是梭罗的“瓦尔登湖”、迈克基本的“终结”了的自然、麦茜特的“死”了的自然、卡逊所向往的“春天”、利奥波德的“大地”,还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的“荒野”、沃德·勒内呵护的“一个小小行星”、史怀泽敬畏的“生命”、辛格和雷根的具有天赋权利的“动物”、刘湘溶的“长颈鹿的脖子”,等等,都无不是费尔巴哈“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正是以这种原生态的、素朴的自然本体论为基点,双方都同样逻辑地推出了“与人分离”的价值论和敬物不敬人的方法论。一句话:“人学空场”及其“抽象性”是上述两种自然观的共同特征,都“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是它们的共同症结。
出处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25-28,32,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Dialec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