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在城市社区的范围内建构公共领域,已经具备了初步的体制保障。我国政府主导推动的城市社区自治改革,使社区公共领域的出现成为必然。在前一段以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城市社区改革在形式上完成以后,下一步应将重点放在有意识地构建社区公共领域方面。城市社区公共领域的建构,也是解决社区自治中出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公共领域和城市社区建设是一个双向互构的过程。
出处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67-69,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