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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与我国金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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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与国际经济惯例接轨,建立一个国际国内市场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经济运行机制。1995年初,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协议正式生效,其中有许多是所有参加国都必须遵守的新的国际经济规范。从金融领域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市场准入原则;2.国民待遇原则;3.透明度原则;4.最惠国待遇原则;5.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原则。当前,我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后的利弊是同时存在的。从金融领域看,利,主要有:1.能更加有效地利用外资;2.能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成长;3.能增强我国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4.能引进新型金融服务的品种和技术;5.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向海外发展。弊,主要有:1.现行金融体制将受到重大冲击;2.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3.经营风险进一步扩大;4.金融服务设施落后的状况将限制竞争与发展的水平;5.国际金融人才缺乏将不利于发展。等等。为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建立新型金融体制;转换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加快金融服务设施建设;重视国际金融人才培养。
作者 裴平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3-8,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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