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司法理念,是人们在现代司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关于司法职能、司法制度、司法实践的基本观念和根本原理的总和,是我国依法治国条件下需要确立的司法理念。它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相对性和绝对性相统一、多元性和共同性相统一、抽象性和具体性相统一的特点。从价值构成上分析,现代司法理念包含司法中立、司法平等、司法透明、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独立、司法文明七个方面的内容。七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按照司法正义的内在逻辑依次展开,从不同角度体现着正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共同统一于法官以司法审判活动释证社会正义的行为中。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5年第8期131-135,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