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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环境友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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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探讨了水泥工业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对水泥烧成过程和环境的影响,得出结论:(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热值低、水分和灰分多,作为水泥窑替代燃料,热量替代率不宜超过40%,其中,现有水泥窑焚烧生活垃圾,窑尾废气系统无富裕能力时,热量替代率不宜超过20%;(2)水泥窑焚烧生活垃圾可妥善利用垃圾的热量和物质,消除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具有比其它焚烧方式更好的环境友好性;(3)锻烧1h熟料,焚烧生活垃圾小于0.1t时对烧成系统影响不大;增大焚烧量应对垃圾进行均化,重点研究垃圾中Cl^-对烧成系统的影响。
出处 《工程质量》 2005年第8期64-64,共1页 Construction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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