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形式上是以传统国际法中的预先自卫权为其理论依据的。传统国际法承认国家可以先发制人,但《联合国宪章》生效后,国际社会对于国家是否仍享有预先自卫权存在广泛争议。因此,先发制人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是不确定的。实质上,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大大超越了预先自卫的范畴,走向了预防性行动或预防性战争,它已经而且必将继续对国际秩序和国际法产生很大冲击。从根本上说,这是国际法需要完善的问题。不久前,联合国高级名人小组、安南秘书长在他们各自的报告中就武力使用问题提出了一些有益的主张,对于国际法的完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出处
《现代国际关系》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13-19,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