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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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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对其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各开发区按照《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的要求,基本上设立了“三位一体”(即党、政、经—企业、公司)的管理机构。但各地具体落实时又各有特点。现就南京、常州、南通、昆山四种略有差别的管理体制作某些分析和探讨。 一、各具特点的管理体制 1.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图: 南京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采取的是行政服务型管理体制。该区管理委员会是南京市政府派驻开发区现场决策指挥的常设机构,代表市政府行使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加强宏观管理:制定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管理土地和房地产业;审批投资建设项目等,实行对开发区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股份公司和创业中心都隶属于管委会,受管委会直接领导。
出处 《江苏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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