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购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总体上盘活国有经济的重要举措,其行为主体应该是企业,但却必须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国家的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有序进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国企购并陷入了操作中的误区,政府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国企购并的主体。因此,要想进一步规范国企购并的操作,就必须尽快出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责、权、利的范围和边界。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69-72,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