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下 ,我国的政务公开工作已驶上快车道。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等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理念已对档案开放工作产生了震撼和冲击。为跟上政务公开日益提速的新形势 ,档案开放工作理应理直气壮地提出档案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开放多少档案 ,开放什么内容的档案 ,决不单单是档案业务问题 ,它关系到政府的“开明”程度 ,关系到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程 ,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只有严格执行《档案法》 ,增加“低龄”的新内容 ,档案开放才能进一步提速。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4-8,共5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