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进出境展览品的管理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管理范围 进口展览品包括:(一)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的货物、物品;(二)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三)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
出处 《中国海关》 2005年第8期48-50,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