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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申请廉租房需5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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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5年第29期7-7,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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