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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资本获准投资民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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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民航总局近日透露,《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将于8月15日起施行。今后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包括公共航空企业、民用机场、服务保障及其他民用航空相关企业等),包括非公有制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主体今后都可以投资。据了解,国家放宽民用航空业国内投资准入政策,仍将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5年第30期7-7,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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