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致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让其“针对现行的中小学数学教材,能够督促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对教材中不符合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2.11-93的部分,按照《量和单位》GB3102.11-93的要求进行改编。”函件后的附件是经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委员会数学分委会通过,并经国家质监总局计量司审定的“关于在现行中小学数学教材中贯彻和实施国标数学符号标准的若干意见和建议”。附件的核心内容是我国广大数学工作者经过多年议论、多点试用、多次论证、经我省郑州市上街区实验高中邢轸老师编制的新的数学符号。
出处
《教育论坛》
2005年第4期F0003-F000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