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其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公民收入分配的两大职能作用发挥不一。一方面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之一,另一方面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一直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我市为例,2004年天津市地方税务系统征收个人所得税30.3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22.43亿元,占收入总额的74%,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而年收入6万元以上,占工薪收入总额42%,适用20%以上税率的高收入阶层仅缴纳个人所得税9.5亿元,这显然背离了个人所得税主要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
出处
《天津经济》
2005年第8期58-59,共2页
Tianji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