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汉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地震多发期,频繁的地震与相伴而来的次生灾害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由于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当时的人们大多是从灾异谴告这一学说去认识和理解地震。在地震发生后,两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赈济措施,主要有减免赋税、徭役,赈贷,节约开支,减轻刑罚和伤亡赈济等,以此来缓和矛盾,保障民生,维护统治。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14-118,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