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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钢瓶爆炸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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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7月4日中午12时,气温高达35℃以上,一辆沪牌照的货车装载着10个液氨钢瓶从芦湖港出发行至惠南镇惠东路时,司机和押运员违章将车停放在路边吃午餐,其中一只液氨钢瓶经毒辣阳光的烘烤,瞬间发生爆裂而散发出强烈刺激的氨气导致周围居民及行人百余人出现不同程度的畏光、流泪、咳嗽、胸闷、气促等上、下呼吸道刺激症状。显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气温50℃以上,从上午10日至下午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运输。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操作导致的急性氨中毒的群体发病事故。国内以往发生类似急性氨中毒的群体发病意外事故并不鲜见,但至今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笔者曾多次参加国内有关省市的氨泄漏事故抢救,获知均系违章及管理混乱所致,现举例如下:
作者 王莹
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05年第8期24-27,共4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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