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第27期《化工安全与环境》刊登了“上海一液氨瓶爆炸60余人中毒,原因初步查明”的报道,读后总感到意犹未尽。原因果真查明了吗?似乎有待商榷。造成此次“车载液氨钢瓶爆炸事件”的原因初步查明是驾驶员在运输液氨钢瓶过程中明显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将装有危险品的货车擅自停在马路边,且未采取遮阳措施、未指使专人看管,导致装有液氨残液的钢瓶在太阳下长时间暴晒后爆裂。无可否认,违反夏季危险化学物品车辆装运时间的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一个原因。但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尚未讲清。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5年第31期14-14,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