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的会计报表.1995年财政部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作了具体规定,但在实际经济业务处理时有些业务又没有具体明晰的操作细则.为此,笔者联系西林钢铁集团公司业务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处理,从而总结出对资不抵债的子公司超额亏损部分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如何进行抵销处理的一些方法,在此拟文与同仁探讨.
出处
《冶金财会》
2005年第7期18-18,共1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