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人的类型
被引量:1
Type of the Violent Criminal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4期101-105,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
1邓子滨.我缘何厌恶死刑[J].年轻人(A版),2011(11):66-66.
-
2李家军.先买权行使中的出卖通知[J].人民司法,2012(9):83-86. 被引量:3
-
3徐静.浅析审判实践中释明权的行使[J].淮阴工学院学报,2007,16(6):9-13.
-
4徐静.释明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运用[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6):736-739.
-
5开展“四好”教育活动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J].四川统一战线,2005,0(3):36-37.
-
6赵宝成.贪贿犯罪死刑先废论辩驳[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6(4):57-63.
-
7孙文红,王宏玉.论刑事和解在解决暴力犯罪案件中的作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5):95-99.
-
8肖浩辉.一部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史的佳作[J].湖南社会科学,1998(5):79-79.
-
9陶行知.学生的精神[J].生活教育,2012(8):1-1.
-
10陈春生.科技进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J].科学社会主义,1990(6):5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