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曼瑟·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可推断出:农业合作组织进行合作的三个基本条件,即:组织成员结构应该存在差异性、组织成员间存在合理的利益共享、成本分摊机制和组织收益存在超可加性。而对京发林业合作社的实证考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推断。为此,我们得到了两点关于推动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启示。
出处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18-20,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361003)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模式及其支持体系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