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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权的两种形态及其法理意蕴——以授权性规范的表达方式为视角 被引量:11

On Two Forms of Administrative Right and Their Nomological Meanings--Taking Expression in Authorized Criterion as a View 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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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权并不是一种均质的权力类型。以授予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为视角,可以看到两种形态的行政权:通过“可以”一词授予的行政权具有权利的性质,通过“行使下列职权”这种表达方式授予的行政权具有义务的性质。两种形态的行政权的界分,可以解释政府的“经济人”与“执行者”两种角色。
作者 喻中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53-59,共7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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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美]布坎南 吴良健 译.《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

二级参考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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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188

引证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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