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我国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基金设立,迄今全国投资基金共有70余家,融资总额达200多亿元人民币。面对着如此庞大的基金市场,基金监管显得不相适应。目前,全国仅有一些地方性的基金管理办法,虽对加强地方基金的监管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办法的覆盖面相当有限,而且存在着对投资者利益缺乏足够的保护,基金内部结构不能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对基金投资方向缺乏限制等问题。基金监管体系如何建立,并使设立起来的基金能健康发展,是基金监管也是金融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一个大课题。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1期30-31,共2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