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将政企分开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对政企能否分开,怎样分开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认为,政企分开就是要完全分开,企业独立化;而有的则认为,企业资产是国家的,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政企不但不能分开,还要加强监督,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就形成了企业要求无主管,政府部门不放权的局面。
出处
《经济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6期12-13,共2页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