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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如何尽快走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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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三大“误区”第一、理论上.为什么要把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前后说法不一.倡导之初,主要是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职工缺乏主人翁感,影响积极性,以致经营不善,效益不佳.因此需要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企业产权明晰化.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责独立的微观经济主体.按此说,需要改造成股份制企业的首先应该是那些经营效益差的国有国营企业,吸收职工参股,社会参股,让它们通过股份制改造以取得起死回生的效果与经验,然后逐步全面推广.可是,现实中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转换经营机制,搞活企业,而是为了集资和能使股票上市的需要,不是对效益差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而是对效益好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于是一下子出现了许多行政性公司、翻牌公司、冒牌公司,所有这些都与党中央决定的“实行公司制不是简单更换名称,也不是单纯为了筹集资金,而是着重于转换机制”的精神不相符的.这就扰乱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正常进行.并人为地掺进了一些随机性和虚假性.
作者 吴国江
出处 《经济师》 1995年第3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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