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长期以来,许多人把国有企业破产看成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社会各界以及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等也存在着种种担心,因而极大地阻碍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当前,我们应当积极和认真地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建立优胜劣汰的破产机制,不断健全与完善破产制度;强化法制教育,增强企业的破产意识,严格破产执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地发挥破产机制所具有的积极作用。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90-92,共3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